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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2015年校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征求意见建议反馈

作者: 时间:2016-03-01 点击数:

1.意见和建议: 建议在研究生培养中,提供专业型、学术型互转的机会。【研究生院、教务部研究落实】

答复: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在培养目标、考试录取、培养过程、评价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教育部文件精神与省教育厅精神均不提倡两类研究生互转专业,尤其是专业学位型类别转至学术型类别。

(1) 在录取与招生考试方面,教育部近年来各年度招生录取计

划均按类型下达,明确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各自的招生规模。每年度下发的“关于做好XXXX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均提出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明确指出“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在入学考试统考科目英语考试中,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考试内容不同,学术型、专业型的专业课考试分类进行也是一种趋势;在实际录取时,两种类型也是分开划线、分开排队、分开录取的。

可以看出,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学术型、专业型之间互转专业特别是专业型转至学术型,有违反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精神之嫌,有违反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之嫌。

(2) 在培养方面,《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

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指出,要“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出要“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指出“学术学位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注重职业胜任能力评价”。我校对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已实行分类培养,培养方案设置和培养计划设定各不相同,培养环节与学位申请条件明显不同,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学术训练与创新能力培养,完成科研素质训练与考核环节,专业学位型研究生要加强实践训练,需要完成不少于0.5年的专业实践环节,并且要聘任校外行业导师参与指导。

若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学术型、专业型之间互转专业,在课程学习、

导师指导、科研素质训练或实践训练等各环节面临诸多困难,同时也不符合教育部对这两类研究生分类要求、分类培养的精神。

(3)江苏省内高校学生的转专业审批权均在省教育厅,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专业间的转专业申请,也必须报省厅审批,省内各高校没有审批权。省厅主管部门不鼓励、不提倡、不建议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转专业,对研究生转专业的审批过程严格,审批时间较长,一般在0.5-1年。

从上级主管部门对研究生转专业申请的态度以及审批周期看,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科研素质训练或实践训练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开展均面临诸多困难与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其学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校继续执行现有规定是恰当的。

2. 意见和建议:有的导师把研一的学生带出去做一般性工作,影响了学习,使学生无法参加课程考试。【研究生院研究落实】

答复:我校每年均有少量一年级研究生因随导师现场科研出差而无法全时间段按时参加课程课堂学习,2015年也有极个别一年级研究生因随导师现场科研出差原因无法参加个别课程考试。

根据学校文件,我校“允许研究生根据学业计划灵活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计划”。因此,对于确实需要外出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生,经导师证明、学院同意、任课教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并获得研究生院批准后,研究生可以外出进行科研工作,并通过自学或线上学习等方式完成学习任务,但缺课时间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任课教师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有权拒绝学生参加最终的课程考试。对于未参加课程考试者或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该生该门课程需要重修。

对相当比例的学生而言,不参加课程课堂学习对他的课程学业是有负面影响的。研究生院将通过以下3项措施尽可能减少一年级研究生因为现场科研出差而无法参加课程课堂学习、考试的情况:

(1)提醒导师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避免因为现场研究而影响一年级研究生正常参加课程学习及考试;提醒任课教师依据学校规定加强课程教学秩序管理(时间:新学期初)。

(2)再次提醒研究生遵守课程教学秩序(时间:新学期初)。

(3)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加大对学生课程请假的审核力度,对无强烈必要性而进行较长时间课程请假的一律不予批准, 并积极支持任课教师依据学校规定加强课程教学秩序管理(时间:即日起)。

3.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数量不断增多,学校要注意切实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建设。【研工部研究落实】

答复:面对研究生数量不断增多,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注意加强现有研究生管理队伍的素质提升,设立了研究生事务助理岗位(由研究生兼职担任,属于助教岗位之一),进行了严格的岗前培训,形成了例会制度,及时关注研究生动态、为研究生服务。

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管理队伍的建设日益凸显其重要性,研工部也希望学校能够对此加大投入,但因此项工作需要人事处对研究生管理队伍的设岗问题进行落实,因此,建议研究生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研究生院、研工部等相关部门配合。

4.意见和建议: 学生党员发展总体比例下调了,但应该重视研究生的发展党员工作,总体上研究生比本科生更成熟些。【研工部研究落实】

答复:学生党员发展名额目前由学校组织部负责,具体党员发展工作由各个学院实施,研究生院及研工部积极配合组织部及学院进行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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