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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8    点击:

中矿委[2012]39号
 
 
关于开展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纪委,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行政各学院,工会,团委,妇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教监厅函[2012]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学校贯彻落实教监[2011]7号文件的实施办法的情况(具体为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10号)、《中国矿业大学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11号)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校、院两级健全完善与对应的《实施办法》相配套、相衔接的有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情况;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和院务公开,特别是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校党政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务资产部、校工会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4日至7月1日)
各单位(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教监[2011]7号文件的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相关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的情况;近年来提交学校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填写附表);对提交讨论的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听取意见的情况;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查总结。各学院等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在对上述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的基础上,对贯彻执行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将形成的涉及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进行汇总,汇总后交校纪委办。 
校党政办要对校领导班子按程序和规则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及学校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党委组织部要对参与推进党务公开的情况检查总结,学校财务资产部要对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各学院要对本单位推进党务、院务、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党委宣传部要把学校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宣传的情况进行汇总,统战部要把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情况进行汇总,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发挥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学术引领和影响作用促进学校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情况进行汇总,校工会要把参与推进校务公开和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作用的情况进行汇总,学工处、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要把组织各类学生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或汇总材料连同相关的文件和其他资料一起交校纪委办。
各单位(部门)于7月1日下午五点前向校纪委办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汇总材料和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督查整改阶段(7月2日—9月10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和部门进行抽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等方式方法,全面了解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检查组将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适时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学校将把此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作为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核的内容和2012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此次检查工作是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一次集中检验,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有力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对照有关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认真组织撰写自查自纠报告,重点总结采取的措施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学校即将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通过完备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过程、增强公开透明,加大对违反决策制度情况的责任追究力度等措施,形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廉政风险。
附件: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情况调查表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三重一大 贯彻 情况 检查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学校“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事项情况调查表
 
单位(部门):                                                          统计时间范围: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
 
项目名称
单位(部门)提交学校讨论事项
实际提交的讨论决定机构
重大决策事项
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的重大措施
 
 
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学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调整
 
 
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结果的处理
 
 
学校5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
 
 
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配置
 
 
审定校级重大表彰、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名单
 
 
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纪政纪处分;
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
 
 
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全资、控股企业校方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的确定
全资企业校方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的确定
 
 
控股企业校方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的确定
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和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校级后备干部
 
 
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选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人选
 
 
市级以上政协委员人选
 
 
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重要项目安排
学校承担的国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
 
 
学校承担的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5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资合作项目
 
 
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30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
 
 
其他重大项目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学校年度预算内一次性1500万元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50万元以上的支出
 
 
价值1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
 
 
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备注:上报本表时要同时向jiweiban@cumt.edu.cn发送电子版文本。
自查单位负责人:                                             自查单位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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