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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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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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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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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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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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进一步健全校领导班子的议事机制、决策机制、沟通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决策前经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制度,明确咨询论证的事项、程序和结论使用办法。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4. 认真协助落实校领导联系学院和二级单位制度。
5. 认真落实《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有关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6. 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创新公开形式。
7.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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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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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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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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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负责组织做好全校的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严格程序和坚持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4. 具体组织做好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5. 协助做好有关的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7.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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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党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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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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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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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认真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校院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述职述学制度。
4. 负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水平和品位;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把培育廉洁意识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6.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7.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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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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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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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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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负责引导和组织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在学校民主办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
4.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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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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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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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制度,积极发挥教代会以及教代会执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4.配合和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抓好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及评优奖惩工作。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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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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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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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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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各种特殊类型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严格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发生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对涉及研究生相关评审、评选、评奖等工作的公开透明。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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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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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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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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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六公开”制度,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自主招生、艺术专业招生、体育专业招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防范发生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问题。
4.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相关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5.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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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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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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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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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评审专家库,提高项目评审专家确定的科学性,实行评审专家评审工作廉洁承诺制,建立评审专家信誉评价制度。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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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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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 财务资产部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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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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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加强学风建设,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制订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4.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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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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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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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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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水平和品位;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把培育廉洁意识贯穿于学生教育工作的全过程。
4.负责学生评优、评奖、贫困学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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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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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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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把师德教育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学术自律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大对在学风方面表现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弘扬治学严谨的高尚品德。
4. 加强对相关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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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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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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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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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制,完善学校财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建立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协同监管科研经费的工作机制。
4. 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运行的监管,制定实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投资收益管理;对重大投资、资产评估与兼并重组、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对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提高使用效益。
5. 积极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坚持和完善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制度。坚持执行校财务资产部与审计处财务联网制度,继续完善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运用制度。
6.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坚决禁止私设“小金库”行为。
7.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各项采购监管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及物资、设备、图书、服务类项目等采购管理。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防止暗箱操作。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防治商业贿赂。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开展物资(设备)采购专项审计工作,促进完善采购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国矿业大学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采购行为。
8.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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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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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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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做好委托审计工作,建立并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加强对委托审计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虚审、错审、漏审现象,发生不廉洁行为。
4.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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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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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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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出台我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基建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认真执行基建项目审计制度。
4. 加强对研究生公寓二期、地下科学工程中心等工程建设以及文昌校区科研楼和图书馆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洁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
5.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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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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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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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我校《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认真执行修缮项目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修缮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
4. 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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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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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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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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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对照《中国矿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对学校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围绕迎接、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5. 组织协调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在教师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督促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民主监督。
6.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认真全面总结学校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协调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7. 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学校《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8.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完善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
9.加强纪检部门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协商等制度,提高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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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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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宣传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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