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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8    点击:

中矿委[2012]38号
 
 
 
校纪委,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政各部门,行政各学院,工会,团委,妇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2012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2012年度学校工作重点,现将《2012年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相应措施,配合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分解意见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解 意见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2012年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邹放鸣
党委书记
1.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四个亲自”;
2.负责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校领导班子的议事机制、决策机制、沟通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和校领导班子调研制度;
3.负责全校干部工作,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4.加强对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5.负责主持召开校党委会、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主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主持召开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监察处正确行使职权;
8.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葛世荣
校 长
1.与党委书记一起共同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
2.抓好全校行政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进一步科学化;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领导,以规范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3.加强对《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学术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度;
4.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加大校务公开力度;
5.加强对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6.领导监察处对行政组织和个人违反政规政纪案件进行查处;
7.对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张爱淑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1.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迎接、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4.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
5.负责协助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谋划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6.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在教师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
7.对检举、揭发、控告党员、干部重要信访件亲自批示,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协助领导监察处对行政组织和个人违反政规政纪案件进行查处;负责督促落实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8.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
赵跃民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加强对师资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把师德教育纳入师资队伍建设专项配套规划,指导学院部门制定具体措施;
3.负责抓好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和岗位聘任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相关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4.负责抓好分配制度改革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宋学锋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加强对招生“阳光工程”工作的领导,重点要建立和完善自主招生、艺术专业招生、体育专业招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制度,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人员的廉洁教育;
3.督促相关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抓好教学评奖和团队建设、教改项目审批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国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王建平
副 书 记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做好全校的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严格程序和坚持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3.协助做好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4.协助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6.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缪协兴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抓好研究生招生、培养及收费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特殊类型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严格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防范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相关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负责组织对研究生导师的教育,强化研究生导师责任,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创新,全面提升研究生思想道德和学术道德水平;
4.负责抓好网络、期刊等平台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
5.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曹德欣
党委副书记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校院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述职述学制度。
3.负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水平和品位;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把培育廉洁意识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4.负责学生评优、评奖、贫困学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5.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6.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刘炯天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规定,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及其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对学风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4.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项目评审、评估、评选、评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建立实行评审专家评审工作廉洁承诺制;重点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督;
5.负责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秦 勇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加强对经济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领导,完善学校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财务分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建立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的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坚持和完善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制度,继续完善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私设“小金库”行为;规范校内各类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3.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使用运行的管理,加强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管理;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监管;
4.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校办产业运行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校办产业的党风廉政建设;
6.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职 务
责任内容
赵建岭
副 校 长
1.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负责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建、修缮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基建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认真执行基建项目审计制度。
3.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研究生公寓二期、地下科学工程中心等工程建设以及文昌校区科研楼和图书馆等工程建设的监管,加强廉洁工程建设;
4.加强对后勤系统物资采购和服务质量水平的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5.负责学校公有房、周转房管理和使用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联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分管单位和部门及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并督促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王铁群
校长助理
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协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督促协管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刘圣汉
校长助理
抓好校工会、教代会、文昌校区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好教代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协管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周国庆
校长助理
抓好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协管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李 强
校长助理
抓好学校层面的财务、国有资产、招标与采购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协管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张万红
校长助理
抓好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协管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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