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见和建议:要更加重视校友资源,目前校级和院级校友会工作联动、配合不够,校友资源在办学中的支持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答复:校友工作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母校事业发展服务,为校友事业发展服务的“三服务”宗旨,做好联络校友,增进感情,凝聚力量,促进交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对外合作与发展处与校友总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协助校领导协调和部署全校校友工作,组织全校性校友活动,指导学院开展校友工作。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的指导和各学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学校校友工作不断发展,在各地相继建立了一批校友分会组织,校友服务母校、母校服务校友的氛围日益浓厚。学校校友会秘书处相继和各学院一起组织了校友毕业30年返校、利用“五一”、“十一”和校庆日接待校友返校等系列活动。
校友会秘书处于2014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的通知》(见附件一),建立校友工作的学院联系人制度,由一位院领导负责,并选派专人担任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支持和配合学校校友工作(见附件二)。
2015年5月30日,在文昌校区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会议。校党委书记、校友总会秘书长邹放鸣、副校长李强和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邹放鸣书记在讲话中说,学校每年都有近上万的青年学生在学校求学读书,每年也有相当数量的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各界,校友对学校的发展来讲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本。近几年校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每年校庆日、重大节庆日都有大量的校友有组织的进行返校活动,反映出我们的校友对母校充满着真挚的情感。校友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渠道是多方面的,这就需要举全校之力来做好这项工作,不单单依靠校友会办公室,也需要学院的重视,应积极联络校友。校友工作的加强一方面为国家和行业发展增加了正能量,同时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增添了正能量,也为我们校友的事业增添了正能量,这是一个良性互动,所以一定要把校友工作做好,把学院工作坐实。
对进一步落实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邹放鸣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做好各学院的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二、进一步扩展学校与各界校友的联络渠道,学院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学院的校友联络工作;三、进一步加强校友会的建设,以学校、学院为基础,以积极主动的态势加强学校与校友之间的感情,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争取更大的支持。学校、学院要利用校友返校联谊活动之机,向校友通报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发展情况,倾听校友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校友情感,促进校友及校友所在单位与母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校友会秘书处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校友工作研讨会,定期召开校友会常务理事会。广泛开展与校友及其所在单位(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在校友所在企业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落实与香港校友企业、裕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的教学科研合作协议,促进校友企业在人才培养、企业科学研究以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与母校加强合作。2013年以来,针对煤炭工业低位运行,我校毕业生就业遇到困难等情况,校友会秘书处每年都联系数十家校友企业来校招聘毕业生;2015年9月23日,学校在深圳举办中国矿业大学深圳校友会就业基地挂牌仪式暨2016届毕业生供需信息发布与推介会,腾讯网、联想集团、创维集团、中集集团、中国广核集团等40多家企事业单位(其中上市公司21家)参加会议。深圳校友会就业基地是我校建立的第一个校友会就业基地,是校友参与推动学校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与示范性,也是新形势下学校创新就业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思路。
学校校友会秘书处办公室目前仅有工作人员2名,做好校友联谊工作,需要各学院、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否则不可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友会秘书处一定努力加强和各学院的工作联动和工作配合,在落实好校友工作学院负责人制度的基础上,更多地借助学院的力量加强校友工作,通过和各学院的教职工,特别是通过曾经担任过学生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教职工加强与自己熟悉的校友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建设,更好地开发校友资源,坚强校友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学校和各学院事业发展。
附:中国矿业大学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一条:学校对外合作与发展处与校友总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协助校领导协调和部署全校校友工作,组织全校性校友活动,联合学院开展校友工作,建立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就校友会相关工作进行常态化的沟通服务工作。
第二条: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是由校内学院推荐,校友会秘书处备案的相对固定的人员。一般应现职任学院书记或院长职务。
第三条: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职责:
1.负责向校友会秘书处反映本单位对校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向校友会秘书处反馈本单位校友开展的活动情况;
3.负责向校友会秘书处提供本单位校友信息以便校友会及时更新校友数据库;
4.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人员和技术力量参与校友所需的相关业务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涉及的与校友会秘书处的其它相关事务的协调。
第四条:校友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召开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会议1~2次,根据具体情况事先商定会议计划,确保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条:校友会秘书处和所在学院应为开展学院校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第六条:如因工作变动或调整,不再适合担任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请在职务变动20个工作日内与校友会秘书处联系,以方便及时变更。
中国矿业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二
中国矿业大学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
学院 | 负责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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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 | 张东升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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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 | 章毛平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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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吕恒林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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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赵继云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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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马小平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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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 姜 波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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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 谢广元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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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测绘学院 | 邱慎耕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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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 | 陈清华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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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惠忠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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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宋晓秋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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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尹新平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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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董 靖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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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法政学院 | 段鑫星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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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红海 | 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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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吴格非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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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 施永红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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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王朝军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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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越崎学院 | 张 兴 | 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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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 | 何康林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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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 | 冯平安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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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院 | 周智仁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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