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委深化“三转”的应有之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必须澄清模糊认识,深刻理解四个“不等式”。
纪委不等于党内“公检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最直接的手段,但是,不能把纪委等同于党内的“公检法”。要牢记纪委姓“纪”不姓“法”。这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规党纪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用党规党纪而不是法律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要牢记纪委职责。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仅有的职能,实际上是纪委职责的严重“缩水”。要牢记执纪目的。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主要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末端打击,而监督执纪问责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既要“刮骨疗毒”又要“刮痧排毒”,避免好干部一朝沦为阶下囚。
从严执纪不等于只处理少数违法犯罪干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实现“全面”约束。一方面,约束主体要全面。就是管党治党全方位、全覆盖,除了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外,更要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处于脱管状态。另一方面,约束行为要全面。除了紧盯严重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更要紧盯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问题。要治标入微,延伸管理触角,从小处入手、从具体突破、从细节完善,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行全面监管,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蛛丝马迹,动辄则咎。
抓纪律纠小错不等于没政绩或政绩小。要改变以往只重视查处大案要案,以查办案件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必须认清三个问题。打“老虎”是政绩,拍“苍蝇”也是政绩。尽管“苍蝇”贪腐的规模与影响可能不及“老虎”,但其危害性却不能小觑。“苍蝇”的危害具有广泛性,危害着各行各业;具有直接性,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拍“蝇”之功不可轻视。抓当前是政绩,管长远也是政绩。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老虎”纷纷落马、“苍蝇”纷纷落地,但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必须做到战术与战略、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惩治”和“预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果重惩治轻预防,就会走入因“养痈遗患”而“亡羊补牢”的循环,陷入“割韭菜”的怪圈。只有让党员干部在“破纪”之初就遭到“电击”、付出代价,才能治病于初发之时、解决问题于初始阶段。惩治腐败是政绩,教育挽救干部也是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一个干部从起步到成熟,凝结了组织、社会、人民的殷切期望和大量投入,一旦出了问题,挨打的是干部,疼的是组织,受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因此,抓早抓小,及时提醒,让一些人知止、收手,防止走向堕落,功莫大焉。
纪挺法前不等于反腐败力度减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反腐败的深化。主要表现为:要求更高。把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卡尺”的游标由“法律”前移到“党规党纪”的刻度,就是要唤醒党员心中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降低到法律的标准、不能退到一般公民的底线。执纪更严。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及时把“虫子”啄出来,确保党组织肌体健康,有效避免纪律软化、虚化,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效率更高。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推进“三转”,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聚指成拳、重点发力;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在案件办理上坚持“快进快出”的原则,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方向更明。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讲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要冲着纪律去。这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从而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吴云 系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