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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层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点击:

中矿纪委〔201912

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党政各部门,工会,团委,妇委,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根据学校党委《2019年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和《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实施细则》(中矿委20165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中层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包括处级干部、学术平台负责人和校属全资骨干企业负责人等。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考核与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同时部署、同步进行。

(一)处级干部和校属全资骨干企业负责人

1.总结年度工作

考核对象根据2019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情况,以写实方式填写《2019年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考核表》(附表1,以下简称《考核表》)。工作总结的起止时间为20191月至12月。同时填写《2019年中层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情况自查表》(附表2,以下简称《自查表》)。

2.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评价、干部互评,具体测评(评价)方式、测评(评价)结果的权重、以及时间安排等与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相一致。

3.材料提交和公示

20191231日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所属考核对象填写的《考核表》和《自查表》的书面及电子档汇总后报送校纪委办。校纪委办将《考核表》和《自查表》在组织部网页上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供群众测评参考。

(二)学术平台负责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平台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对学术平台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考核的具体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考核意见报校纪委办公室。

四、考核结果评定与运用

1.学校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分管、协管或联系校领导负责反馈。

2.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燕,刘晴;联系电话:8359002083590277

电子邮箱:jiweiban@cum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考

核表

2.2019年中层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情况自查表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纪委

                           20191223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91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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