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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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情况自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1    点击: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兼职取酬情况开展自查,要求学校处(中层)级党员领导填写《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情况自查表》,请于12月22日前交纪委办公室(办公楼A402,835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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