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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    点击: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纪委文件

中矿纪委〔2017〕1号







关于开展“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

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落实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全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切实杜绝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报销私人开支等现象,防止发生公款损失、人员不廉洁问题。经学校研究,今年上半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不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脱离学校监管,目前仍在其单位或部门内部自行存放支配的所有账外资金。

二、自查自纠方式

各单位、部门根据要求,对本单位、部门是否存在公款不入学校财务账户及是否存在未经学校许可的收费项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以填写《“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无此情况的须进行零报告)的方式报校纪委办、监察处等有关部门备案。6月18日前,各单位、部门要将《报告表》纸质版报送到南湖校区行健楼A402室(联系人:蒲怡,电话:83590270);电子版发送纪委办邮箱jiweiban@cumt.edu.cn,并同时发送财务资产部邮箱cwxxb@cumt.edu.cn

三、自查自纠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如实填写《“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不得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将通过开展巡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是否还存在“小金库”、“账外账”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还有自行存放支配账外资金的现象,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追责问责,并将有关情况在校内进行公开曝光。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小金库”“账外账”自查自纠情况报

告表

校纪委

2017年6月 2日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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