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坚持廉洁从政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八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浪费。
2. 严禁各单位(部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3.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
4.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5. 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各种购物卡、代金券和实物。
6.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教师廉洁从教的“六条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