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列表 >> 工作动态 >> 正文

校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党校开展《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6-09-05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9月1日下午,校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党校所有人员在行健楼B401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文件精神。校党委副书记蔡世华,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才庆祥参加了学习活动,学习会由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增国主持。

学习会上,蔡世华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中有关干部工作的部分内容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他说,习近平总书记早在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中就指出,选人用人是干部工作的核心问题,要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全过程,为好干部打开广阔成长空间。他指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学校即将开始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要把相关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他强调,组工干部和纪检干部要带头学好、严格执行《意见》,从自身做起,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严守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把握好各个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公平、公正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学习会上,才庆祥同志结合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也谈了自己的体会。他说,《意见》的下发,对学校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强调在任前把关,更强调责任的细化落实。他指出,要切实把责任挺在前面,特别是组织、纪委部门工作人员,既要有担当精神,更要有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着对学校事业和干部负责的原则,做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监督执纪工作。

学习会上,王增国同志还结合学校马上要进行的中层班子换届工作,对近期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等做了简要说明,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参加学习会的所有处级领导干部还分别围绕《意见》的具体内容,交流了学习体会,谈了自己对工作的一些思考。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深化学习,结合学校新一轮中层班子换届工作,把文件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

 

相关链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16-08/29/content_5103284.htm

IMG_3816.jpg

版权所属:中国矿业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