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开展第二轮巡察的工作部署,7月16-17日,校党委向本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工作意见并对做好后续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6月10-24日,学校党委成立两个巡察组,对矿业工程学院党委、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党委、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和直属业务单位党总支开展巡察。巡察内容主要为2017年以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通过召开动员会、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在第二轮巡察工作准备及开展过程中,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党委常委会审定巡察年度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选派巡察组成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刘波进行巡察动员讲话,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世华、付恒升分别担任两个巡察组的组长,带队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巡察办工作人员把握工作节奏,认真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巡察组全体成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和师生员工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真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政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力保障抽调的巡察干部安心工作,为巡察组提供业务培训,客观提供被巡察单位问题。
目前,各被巡察单位正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讨论,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继续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巩固巡察成果,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