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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2016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办理事项反馈

作者: 时间:2017-05-25 点击数:

1.多支持项目把45岁以上的人员排除在外,特别是基础学科的教师,过了45岁基本申请不到学校的支持,老同志想干事没支持很难干。要注意保护好这部分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回复意见:

目前学校对科研的投入主要依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所有立项项目必须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办法,否则不能通过教育部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的审核。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明确指出:“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因此,2016年以前的立项项目负责人主要是40周岁以下的教师。

2016年9月22日,财政部、教育部颁发了新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明确指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为此,2017年学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已对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进行了调整,45岁以上的教师可以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例如2017年立项的“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重点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编具有博士学位的55周岁以下教师。

因此,上述所反应的问题因2016年财政部、教育部颁发了新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已经不存在了。

2.平台建设重视不够。比如“检测检验中心”,拿下来后,没有办公室、没有经费,就推不动了。我们建立了很多中心和科研平台,要做一个抓一个,原先就和徐州市联合做了很多公司或平台,后面人走政息很多都不做了,也没人管了。

回复意见:

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学校的确平台建设重视不够,主要原因是没有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立项的111引智基地、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均要求需要学校配套相应的经费,但由于学校财力有限,一直未能给予配套经费。由于教育部要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因此学校从2017年开始利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对每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年的支持。对其它的省部级科研平台日常运行经费目前还没有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只能依靠各平台或依托单位自筹解决。

2016学校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的负责人进行新的一轮聘任工作,明确了岗位职责,各平台制定了相应的任期工作规划,科研院代表学校每年对科研平台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引导科研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所提到的“检测检验中心”应该是“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它是2005年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为的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全国甲级机构,目前依托安全学院进行管理与运行。该中心是检测检验全国甲级机构,定期复审时对固定场所有面积要求,因此学院希望在目前进行的公有用房审核时将其纳入其中。检测检验中心对外服务所获得收入,学校提取8%作为管理费,安全学院提取12%作为科研发展基金,剩余80%经费由检测检验中心负责相关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检测检验中心,拿下来后,没有办公室、没有经费,就推不动了”的说法存在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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