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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庭审 夫妻对视泪双流

作者: 时间:2014-12-04 点击数: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庭审 夫妻对视泪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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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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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沈季伟 实习生 刘青青

  昨日上午9时整,空气寒冷。武汉市中院11法庭门口,“哗”地一声响,李金和的手铐被打开了,几乎同时,他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哭出声来。

  53岁的李金和中等身材,头发灰白,背有些佝偻。他一脸低沉,眼神略显呆滞地扫视了一下旁听席上的亲友和妻子,走向被告席。

  庭审开始。

  微低头,回味曾经的辉煌

  法院采用的是校方早些时候公布的一份履历:李金和,1952年11月出生,湖北大悟县人。1969年1月在北京卫戍区工作,1978年8月毕业于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前身)生物系,历任生物系团总支书记、系副主任等。

  1990年,李金和任校学工处副处长,主要负责毕业生分配工作,被国家教委评为先进工作者。1994年,他开始协管后勤,连年被评为先进。

  1998年1月起,李金和先后担任湖大校长助理、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2000年6月起,担任湖大副校长及校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

  听着法庭宣读自己过去的辉煌经历,李金和始终微低着头,整个人没有一丝生气。

  无“辩解”,答话不超过10句

  很快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武汉市检察院指控,黄梅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接了湖大大量的小型维修工程。1998年1月的一天,该公司负责人丁某在一家小酒店请李金和吃饭后,送给他感谢费1万元,他收下了。此后,他的权力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粗。

  检方指控,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在负责学校教学楼、图书馆、教师、学生公寓等工程中,共58次收受12家建筑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2.1万元、美元4200元。

  公诉人摘要宣读完长达10页的起诉书后,李金和称基本同意。

  审判长停下来,请他对“基本同意”进行说明。他又说“没有异议,完全认罪”,因回答时声音太小,法官和公诉人多次提醒他“请大点声”。

  整个法庭调查,李金和答话不超过10句,都是“是的”,“我认罪”之类。整个庭审进行得非常快。

  侧耳听,重视律师的意见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他的律师丁白杨发表辩护意见时,李金和稍稍抬了抬头,脸开始略向着律师一边静听。

  丁律师说,李金和有自首情节,他在接受调查时,向武昌区反贪局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这属自首。该辩护意见得到了公诉方的当庭认可,法庭表示量刑时会考虑。另外,丁律师称其是初犯,且已经退赃32.5万元和2.7万元美金,其认罪态度诚恳,请法庭考虑。

  李金和称没有补充辩护意见。

  声哽咽,空有悔恨之意

  9时28分,庭审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阶段。李金和说:“以前,我只是接受别人的吃请,或者收受一些烟酒,一直没有沾过钱。但是当了校长助理后,放松了人生观的改造,从起初的吃吃喝喝,到收下烟酒,再收下礼品,收现金,最多的一次收了10万元……我受党培养20多年,对不起党,对不起家人……”说到最后声音哽咽。

  李金和表示将尽一切办法进一步退赃。

  9时34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李金和与妻子对眼泪流,被法警带出法庭。

  2004年述职时 “廉政”表白感动不少人

  李金和出事后,记者多次到该校采访,很多人提起李金和在2004年述职时的一段讲话:“我夫人是车辆厂的下岗职工,好多人跟我说,把她调进湖北大学,我是说什么也不答应,我的哥哥、侄儿没有工作,他们叫我在湖北大学给他们找个临时工,我也没答应……作为一个湖北大学的领导干部,我怎么能为自己和亲属来谋福利呢?”

  不少人说,当时就把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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