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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邹放鸣在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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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邹放鸣在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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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8日

在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邹放鸣

(2016年3月16日,文昌校区科学馆)

同志们:

刚才,才庆祥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对去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所讲的意见是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希望全校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从2003年以来,我们学校每年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的精神,专题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现在已经是连续14年这样做了。今年与以往相比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把参会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全体教职工党员和机关干部及学校全资企业负责人,这是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全体教职工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就如何领会党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把握形势,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当前的形势,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为我们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和内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指导。他在开篇中就讲,我们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总书记的这段讲话,深刻阐释了当前和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里,我们党提出实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夯实了管党治党的责任,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扎牢了制度的笼子,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健全了党内法规体系;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风民风向善向上,从执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中央巡视组开展了8轮巡视,聚焦发现问题,剑指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完善制度;五是严惩腐败分子,加强追逃追脏工作,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153人,2015年立案审查70人。

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使我们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我们的反腐行动赢得了国际社会尊重。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2015年,中国社科院的一个问卷调查显示,有93.7%的领导干部、92.8%的普通干部、87.9%的企业人员、86.9%的城乡居民,对中国反腐败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国家统计局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3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在正面回应广大干部群众对正风反腐再接再厉的期望,坚定全党全国人民信心的同时,总书记也郑重地告诫全党,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他指出,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卖官帽、批土地、抢项目、收红包,变着花样收钱敛财,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数以亿计;有的腐败分子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进八宝山”。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他们故意制造一些噪音杂音,企图混淆视听,自己好从中脱身。另一方面,“四风”在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党的十八大之后查处的领导干部,很多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没有收手,贪图享乐,大吃大喝,花天酒地,骄奢淫逸,依然我行我素。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种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为此,中央要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体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专门论述。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阐述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功实践的精要总结,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自觉遵循。总书记的论述,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对高等学校而言,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党组织领导办学治校的能力,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肩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切实营造全校上下同心同德、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的良好的制度、文化和政治生态,促进学校改革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就是要管好全体党员、抓好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不仅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且要下大力气抓好广大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全体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做到忠诚于组织,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严”,就是要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始终用纪律的标尺来衡量和约束党员行为,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抓实抓细。“治”,就是要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好先锋队作用,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要及时予以问责和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担起自己的应尽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开学之前的2月26日,教育部召开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分会场参加了会议。袁贵仁部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他特别强调了去年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党组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党的领导弱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的高校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执行干部交流、退休等制度不严格,有的直属单位和高校违规配备干部和管理人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高校设置审批、自主招生、MBA教育等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学校工程建设、侵占科研经费、生活腐化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央巡视教育部发现的这些问题,有许多就发生在高校特别是直属高校。去年下半年,我们学校接受教育部的巡视,在巡视反馈意见中也指出了学校在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少问题,具体情况已在校园网上作了公布,除了系统的反馈意见之外,巡视组还向学校移交了30多条问题线索,目前学校正在查证和整改。

教育部党组对高校存在的领导责任不落实、违规违纪等问题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整治惩戒,问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如对中央音乐学院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处理,共有10名校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北京邮电大学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还有一位副校长,都是因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而被追究了领导责任。这样的严肃追责释放出强烈的信号:职务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尽责不担当就要被追责。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应有之意。

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都很明确,学校要把这些要求落实到位,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应该说,我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还是比较紧的,没有出什么大的和非常突出的问题,全校广大教职工群众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上还是给予了肯定的。去年教育部的巡视和几次专项检查,在我们学校发现的问题无论在性质、数量和程度上,与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对工作的基本估计是吻合的。上级的多次检查、特别是教育部巡视组的巡视在对学校工作特别是管党治党情况进行的全面“体检”中,严肃地指出了不少问题,使我们深受触动,同时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肯定。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相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德树人的使命和全校师生的期待,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确实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虚的问题,对有的问题,群众有不少反映。从去年教育部的巡视和校内对有关信访举报线索核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也明显反映出在学校工作中、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依然存在着廉政风险,需要综合施策,加强防范,决不可掉以轻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正视问题、直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立足于克服问题、解决问题。

归结起来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不积极、不主动、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强化管党治党、落实纪律约束的自觉性不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机制不完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管党治党,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书记的事,忽略了自己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所担负的责任,“一岗双责”的意识比较淡漠,在思想上缺乏主体意识,在行动上消极无为。甚至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额外负担,当成是形式主义的花架子,落实工作的时候,推一推就动一动,缺乏应有的主动性。有的干部只是满足于有口无心地传达上级会议文件,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和教职工缺少日常的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碰到问题习惯于往后退、绕着走,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不能坚持原则、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习惯于做“好好先生”。

在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同志对作风建设的精神实质理解不到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的自觉性不够高。在从严治党强化责任的新的政治生态下,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庸懒散现象突出,对自己,只要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就行。而对于一些交叉关联的工作,互相推诿,不敢担当,存在着主管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作部门不积极配合的问题。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过程中,有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办公室里加张桌子,放个工作人员的牌子,以此来应付相关的工作要求。事情不大,影响不小,实际上反映出我们有的同志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把什么都不当真。有的单位以召开工作协调会的名义搞校内宴请,“感谢”职能部门在工作上的支持配合,直接违反了学校关于公务接待的禁止性规定;还有的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报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既有票据不实的问题,也有把关不严的问题,各单位的情况不一,有的问题,校纪委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加强作风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解决问题必须警钟长鸣、综合施策、持之以恒。

在加强重点部位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尽管经过多次专项检查,学校也强化了相关的制度建设,但有的教师对科研经费的公有属性仍然认识不足,有些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或碍于情面、或相互推诿,未能尽到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的责任,横向课题代购设备没有依照规定纳入学校采购招标。校办产业下属的个别企业或公司经营管理混乱、长期大额资金账外循环。有的单位重经营、轻监管,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用权履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近年来连续出现相关干部或职工违规违纪等问题。有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对工作监管满足于形式,缺少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发现有问题,不能及时给予指出和处理解决。这次教育部对我校的巡视反馈的问题也再次提醒我们,凡是涉及人财物的问题或者利益分配问题,没有制度规范、不按制度执行、缺少监督检查和不公开透明,就会存在廉政风险,这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立德树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我们的教师队伍总体是很好的,大家忠于职守、敬业奉献,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了很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社会上和学校内的各种复杂原因,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教师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培养人才的本职工作中。有的教师职业意识、敬业精神、专业素养不足,不思进取,甘于平庸,同时对于公共事务、集体的事情不热心,急功近利、眼光短浅,对个人没好处的事情不感兴趣;有的教师责任意识不强,备课不认真、上课照本宣科,对学生学习情况不关心、要求不严格,放任自由,与学生沟通很少;还有的教师以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劳务费、报销差旅费等名义支出套取科研经费;更有个别教师言行作风不检点,以致在师生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个别教师学术道德意识不强,甚至发生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校上下的高度重视。

解决这些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全校上下必须认清形势、保持定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以严的要求和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变成严紧,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带动全校上下形成优良的学风和校风。

二、尊崇党章、执行党纪,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上下功夫,自觉用纪律的标尺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深入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为全党树立了道德高标和纪律底线。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结合上级布置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继续深入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让每位党员都真正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规守纪,还要落实到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要抓早抓小,常提醒、纠小错,决不能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再去过问”的错误想法。校纪委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态度,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在执行党规党纪问题上,要“行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严是爱、松是害。从严要求是真正的爱护。在有小问题、小错误的时候能够就做到严一点、较真一点,这才是对党内同志的真关心、真爱护。

大家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时,要把握住三点:一是适用主体的变化。两项法规适用于全体党员。过去的《廉政准则》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所有党员的,不仅仅适用党员领导干部,千万不要误以为《廉洁自律准则》与普通党员无关。二是两项法规之间的关系。《廉洁自律准则》体现的是正面要求,相应地《纪律处分条例》则是规定了对违反党章和准则的行为如何进行相应的惩戒。遵守党纪,不触犯党纪,要靠党员干部和党员的自省、自律、自觉和自励,也就是首先要切实遵循《准则》。三是内容上的变化。在《纪律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重复的内容全部被删除,但违法依然要受到党纪处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全部体现在了《纪律处分条例》中,而且规定得很具体、很严格,比如《条例》第一百零八条里就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高度重视抓好执行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全校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中央强调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和精神实质,要懂政治,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党员的政治责任。当前,我们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要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这是学校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认真落实整改,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目前,学校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抓紧各项整改举措的落实工作。寒假期间,学校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同志都在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任务。按照预定计划,学校将在4月8日前向教育部党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所剩时间只有二十来天了,校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部58项整改任务。最终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规定在校内进行党内通报并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开,也欢迎广大干部教师对学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提醒和监督。政治纪律是什么,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写得很具体、很清楚。大家通过网络等媒体应该也看到了个别高校党员教师在课堂上传播不当言论被追究政治责任的报道。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还要经常提醒本单位、部门所属的党员注意在课堂等公共场合的言行举止,发现有不当言行的同志,要及时指出问题并加以纠正。究竟什么是不当言论,比如《条例》中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在这里给大家做个提醒。当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关键是党员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大意识”,也就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要认同党、相信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并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干部教师党员的沟通,多帮助解决其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以增强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今年是我们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之年,是落实和检验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及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时机。学校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项标准”来选拔任用干部,五项标准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提出的“五种人”不用的要求,切实做到政治上不强、纪律上不严的不用;拈轻怕重、不敢担当的不用;松松垮垮、不思进取的不用;夸夸其谈、不干实事的不用;民意低、口碑差的不用。今年的换届,还涉及机构调整撤并,还有巡视指出干部工作相关问题的整改,以及加大干部轮换、干部能上能下和干部年轻化的力度。组织部门要加强换届中的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就要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新增的组织纪律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换届过程中执行政治、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今年干部换届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风清气正。

第三、继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党中央反复强调,执行中央项规定精神,全党只有一个标准,没有特殊标准。这次教育部巡视发现的问题,说明党内有的同志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还缺乏敬畏。今年要继续推动校内有关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并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作风建设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公务接待方面,已经修订了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办法,进一步明确用餐标准。各单位、部门的公务接待情况要在本单位、部门内部进行公开,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纪委办、监察处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点穴式”抽查,对公务接待的审批、报帐、实际接待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询查。在办公用房方面,要保证在学校机构改革和新一轮干部换届及管理人员聘任上岗后,全部按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在学校机构改革和新一轮干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所有处级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整改必须符合要求,决不允许以各种方式或找借口搞变通,应付检查,这要成为一条纪律,请纪委负责监督执行,无论谁违反都要追究责任。请大家注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中央开展的纪律集中整饬,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开始,谁要是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从重或加重处分。在这里我郑重地向大家做个提醒。

二是大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就在于引导干部提振精气神,凝心聚力投身工作,并严格依纪依规用权和加强自律,以实际行动赢得教职工的认可和信任。现在,我们有的领导干部投入管理工作精力不够,教职工中对此多有反映。作为领导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今年我们除了要继续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和要求干部重品行、敢担当、讲奉献以外,还要进一步修订干部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干部履职要求。要加大对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监督的工作力度,包括教育提醒、诫勉谈话、书面函询、工作效能督查、工作信息公开,让干部习惯于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按照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精神,对于群众意见较大、不能够完成好本职工作、不适宜担当现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促进干部都能够胜任本职、担当责任。

第四、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对教师的要求以师德为先。现在媒体曝光高校教师的负面新闻比较多,很吸引社会公众的眼球。这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社会对高校教师群体有着很高的道德期许,这是由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也是国家师德规范中予以明确的。教育部今年就把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作为教师,应有高度的职业自觉,要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老师行为失范,学生必然要受到影响,立德树人也就无从谈起。在现阶段,还是要以严格执行教师“六个不准”和高校师德“七条底线”为抓手,坚决守住师德师风的底线。

一是进一步净化师生关系。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生态,就必然要求师生之间要建立真诚纯朴的关系。去年学生毕业前夕,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出通知,禁止干部教师参加毕业生的宴请或收受其礼品、礼卡、礼金等,改变了大家习以为常的做法。事后看来,毕业季少了一些吃吃喝喝,多了一些谈心交流,师生反映较好。今年要继续抓住教师节、新生开学和学生毕业等重要时点进行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执行好教育部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老师和学生一起吃顿饭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制度规定的是老师不得接受学生的宴请,凡是相关规定禁止的事项,如接受学生宴请,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礼卡、礼金全校干部教师就都要严格执行,务必不可任性用事,顶风违纪,违纪了就要被追责。学校有关部门要强化师德建设,大力倡导新型的师生关系,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师的科研行为。主要是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制度。2012年以来,大多数教师都能够正确看待科研经费从严管理的问题,自觉按学校制度规定使用科研经费。但是其后的几次检查中也发现,仍然有少数教师还是心存侥幸,以真发票假业务、真人名假劳务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经过中央巡视之后,教育部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实守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作为高等学校的教师、知识分子,肩负着引领社会的责任,应该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教师及科研人员一定要善自珍重,体现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风亮节。学术行为不端,会严重败坏风气,损害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形象。近几年来,校内发生过好几起学术不端的问题,学校对相关当事人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也受到很大触动,后悔莫及。学校要创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对学术成果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学术也好,科研也好,实事求是是最高原则。希望老师们能够进一步端正学术的价值取向,珍惜自己的名节,不要让自己对高水平成果的渴求,演变成急功近利的浮躁。

第五、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在去年若干专项检查和巡视发现的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归结为对上级或学校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与内部监督乏力有很大关系。内部监督是现代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必须做到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力。

一是落实党内监督。要以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机制,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的要求。要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全校所有二级单位都要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清单。机关处室没有领导班子的,也要从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参加集体决策的人员范围,防止大事要事一个人说了算。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部门进行公开。组织部门要把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情况作为班子建设及其“一把手”履职的重要方面加以检查考核。《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删除了旧条例中关于“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违纪要件,请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不要把这不当回事。

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武器,我们在党内要重视用好这个武器,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除了上级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外,遇到或发现重要问题,可以随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把问题谈透彻。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力量。校纪委要完善与组织部、审计处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拓展发现问题的渠道,整合内部监督的力量,实施更加有力、有针对性的监督。今年还要结合二级党组织和中层班子换届,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工作小组,发挥其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加强监督执纪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行政监督。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上级的要求,及时完善有关业务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并公开监管事项、监管流程和监管方法,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尽到业务监管职责。随着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的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要聚焦到整体谋划、提供服务、过程监控和评估考核方面来,以免出现基层单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审计部门要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强化审计结果的公开和运用,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实施业务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按照制度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教育诫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三是完善校内监督制度。针对教职工反映比较多的校内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学校要建立制度建设会商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制度建设工作。要继续推进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围绕相关单位、部门的职权范围、管理事项等梳理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建立起有效监管防控制度体系。今年将有选择地对非经济活动类重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形成学校制度制定、执行、评估和修订的闭合链,让内部监督制度体系能够动态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形成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落实是关键。我们要按照教育部巡视反馈意见的要求,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职责。首先是要尽到教育提醒之责,要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布置业务工作时,要提醒注意岗位廉政风险和廉洁自律;其次是要尽到作风建设之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师生,切实解决和回应师生反映的能够解决的合理诉求;再次是要尽到完善制度之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单位(部门)内部重要管理事项都纳入制度规范的范围;最后是要尽到指纠正问题之责,善于在工作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主动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或纠正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这在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也有充分体现。《条例》中就有29个条款出现了“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表述。也就是说,下属触犯纪律的,如果是因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力导致的问题,都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领导责任。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能否履行到位,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是关键。校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认识,自我加压,要自觉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并主动接受校纪委、各级组织及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监督。校纪委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每年将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驻部纪检组报告。关于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我们强调: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中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体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工作中,书记院长要多商量、多配合。书记可以考虑的多一点,但是院长决不能置身事外,书记院长应该共同商量着做。

二是完善形成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保障机制。要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优化责任考核机制,对中层干部,实行校领导评价中层正职、正职评价副职;对二级单位、部门实行年底向校党委和校纪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接受评议,强化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增强考核的实质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克服机关化的倾向,要根据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多深入基层单位抓落实,加强对二级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二级单位巡查工作办法,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规定,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校纪委要把执纪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十八大以来,校纪委、监察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实际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央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明确提出了推进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就是“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做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教育在先、防微杜渐;违纪则咎,及时纠偏;严查深究,治理病树;反腐惩恶,拔除烂根。纪检监察部门要完整准确地把握中央要求的精神实质,掌握好监督执纪的分寸、提升政策业务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监督手段的运用,对于在各种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并督促落实。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要坚持严格依纪依规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做到每一个信访件的处置都于纪有据、合乎情理、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

同志们,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推进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新阶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向中央看齐、向党章党纪党规看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共同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育人政治生态,为学校改革与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凝聚正能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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